第四十一章 密林中枪声
孙老爷子回来了。正是午夜时分。
远培英脸上透出惊喜。真想上前去拥抱他。
“唉,别提了。路上大家都加着小心,可还是让那几个盗墓贼给算计了,没把命丢那儿就不错了。”
孙老爷子说话气喘嘘嘘,颠三倒四。他需要平静一会儿。大家把篝火重新燃起,等着听孙老爷子讲发生的事情。
“离开大家后,盗墓这几个人也算老实。为防止途中出事端,他们身上的绳子一直都没有解开。第二天晚上,有一个鹰眼的人说要上厕所,薛良就解开他身上绳子。”
“长相就不是什么好人,还能做出什么好事来。这人肯定是个骗子,当时就应该给他两耳光,让他不敢胡说八道。”凌琦芯怒目圆睁的说。
“解手后,两人坐在火堆旁,他和薛良说自己身世是多么的苦,迫不得已才走上这个行当。这回他准备不干了,让牢狱生活洗涤自己过去的罪恶。薛良被他话语打动,就没有将他和其他人捆在一起,留在了火堆旁。深夜,这人将迷香点燃,我们几个人就着了他的道,沉睡过去。
“他们都跑了吧。要是我,立刻走人。”梁山伯眨着眼睛说。祝英台瞪了他一眼:“这人可能是上次见到熊受了刺激,说起话来就惦记着‘跑’。
“迷糊中,我觉得有人在眼前晃,知道事情不好,我强忍着想站起来,身子就像一堆烂泥,一点力气也没有,又坐在地上。这时我看见他们在杀人。”说这话的时候,孙老爷子脸上还透着一丝无奈。远培英递给他一壶水。
“他们杀了谁,快说啊!”大家都着急起来。人们心中有一种不祥预感,薛良和额邦图的音容在大伙儿眼前闪现。
“担架上的人惊恐的大叫,鹰眼的人拿着匕首刺进他的心脏,可能因那人还有气息,另一人拿着柴刀剁下去。就一刀,就把那人的头颅躲掉了,我听到血喷的声音,看到头颅滚出去。”
凌琦芯闭上眼睛,祝英台紧紧搂着她。
“他们提着刀向薛良走去……。”凌琦芯“啊”的一声大叫,一下扑到远培英怀里。祝英台也跟过来,三个人抱成一团。薛良和额邦图都没有回来,是不是……。
“我用尽全力,掏出火枪。这时有人发现了我,也看到我手中的枪,他们犹豫一下,竟硬生生的向我走来。“砰”,枪响了。我头上的树叶哗啦啦落下来。”大家都凝神静气听孙老爷子接着讲下去。
“因命悬一线,我的精神状态恢复的很快,刚恢复的一点力量助我快速压上火枪弹,向着对面,‘咚’又是一枪,杂草和树叶被打的乱飞。急忙又压入第三颗火枪弹。其实已经没有子弹了,但依旧重复着动作。”
“他们终于停下来,耳语了一下,快速消失在深林中。他们带走了我们所有物品。”
“那薛良和额邦图呢?”远培英急着问。
“他们直到天亮才苏醒。用山泉水冰过后精神才恢复起来。于是我们分成两拨,薛良和额邦图去报警,我回来送信。”
孙老爷子、薛良、额邦图没有伤亡真是万幸,大家悬着的心终于落下来。
“师傅,后来呢?”远培英推开凌琦芯问道。
“我跟着他们足迹走入咱们先前去过的地方,可是过了一条河,就失去了目标。但我敢肯定,他们又迷路了,应该还在这附近转悠。”大家沉寂下来,那群匪徒去了哪里,路上还会不会遇到他们。活着的人真比死去的人更可怕。
“按现在这情况,咱们下一步怎么打算。”魏董事长看着远培英。
远培英沉思一会儿。“还按原计划,但要加强互相保护的方法,以防路上再遇到匪徒。”
“远培英,快说吧,这是为大伙儿,为自己的好事,你就直接安排吧!”
“不用等他安排。我做就行。谁也不能掉队,任何时候不准单人行动。晚上安排人放哨……。”凌琦芯又开始说话了。这个城市里的大小姐,晴一会儿,阴一会的脸有时真像个孩子。在大深林里经历了这么多,她还能挺得住,也真难为她了。
“大伙都没意见吧。没有,那好,照办吧!”凌琦芯倒成了这里的领导。
“凌琦芯,安防措施布置很不错,从哪里学来的?”
“还用学,警匪片看的多了去了。等着,我毕业了就去当警察,我给你们来一个真真正正的警花出更。没事就去抓抓贼,捕捕匪,让江湖上人都知道有我这样一个英姿飒爽的女警花。”
“当上女警花哪个帅小哥还敢要你,整天严肃兮兮的,有点家务事儿还会整出家庭暴力。”祝英台拿她打趣。
“有人要!没听说只有剩男没有剩女吗;再说,栽在我手里的歹徒不计其数,我家爷们儿天天抱着我这样的女人,那他多有成就感,也叫制服诱惑……。”
大伙儿的眼睛都转向远培英,笑的直不起来腰。
“凌琦芯胡说什么呢,疯了吧,他们在嘲笑你。”祝英台赶紧提醒她。
“你们做人太虚伪,说的和做的总是合不上拍子。”凌琦芯竟不以为然。
“喂。凌琦芯倒像我们外国人,祝英台被你们赤化了,倒像这里的人。”梁山伯放开破锣嗓子吼起来。
大伙的话弄得远培英脸红一阵,白一阵。虽然没说话,表情上喜滋滋的,看来凌琦芯的话是有道理的。祝英台看着远培英的龌龊样,想是说些什么,但她忍住了。
“师傅,你的火枪是哪里来的,怎么从没听你说起过,也从来没看你用过?”
孙老爷子手伸进怀里,掏出那支枪。原来他的枪是塞在胳膊下方,要不匪徒没有从他身上收到。
“这枪最开始的主人用它打死了两名皇协军,缴获了大家伙儿,就投奔去抗联。这火枪留在世上辗转着,后来到了一个地痞手中,他拿着这家伙抢劫一个老太太让我碰上,那时我也年轻气盛,这么有意义的东西让败类拿着还有个好儿,我让他把老太太放了,又把枪抢来了。”
“这么容易就得到了!”远培英诡异的看着孙老爷子。
“哪能,天上啥时候掉过馅饼,你瞅瞅。”孙老爷子掀开衣服,肚子侧面有很多豆粒大的伤疤,看来这些伤口就是这支枪打的。
“就两发子弹?”
“可不,就两发。这还是自己做的。弄个二踢脚扒点药,里面放几粒铁砂,封好,免得受潮。还得注意,别放炸药进去,帮不了自己也就算了,还得把枪崩坏了,手炸没了,眼睛炸瞎了。”
“怎么没多做几颗,没事拿着玩多好?”
“正正常常过日子,使不上这个。这是进森林,没办法,碰到个狼、野猪什么的,那就得想办法先保护自己。没想到,这玩意还救了我一命。”
“看来你还真喜欢这家伙,有感情了!”
“听你小子话意思,说明你喜欢了。这男爷们还就是喜欢个‘机械’类的物件儿。得,枪给你,但不许干坏事。这枪可有辉煌来历!”
远培英摸摸枪身,里外溜滑。看来是有些年头了。翻过来看,枪把上刻着一条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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